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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昆明上学,怎么转学?

2021-05-25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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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家长担心孩子上的学校不够好,在谋划着转学事宜。

  先给大家说明,如果5月15日,领取到录取通知书后,家长们对分到的学校不满意 ,可以到未招满的民办小学,或者回户籍所在地上学。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录取通知书后,优质的民办小学,不一定还有学位,这时候家长可以选择回老家,也可以先在分配的小学上学,后面再转学去优质民办小学。

  孩子的学籍是在小学开学后一个月内建立。

  昆明市对于转学有什么规定呢?怎么转学呢?今天给大家详细的介绍昆明市转学的情况。

  2019云南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中关于转学的规定如下

  第十一条转学

  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部队换防、人才引进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就读学校就读者,准予转学。

  (一)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义务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1.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云南省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向转入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与转入学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或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就读;

  2.经转入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意,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方可到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同意后,上报转出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时在学籍管理网络系统转出该学生学籍;

  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云南省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到转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转入学校、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网络管理系统中办理接收手续。

  学生转学原则上在学期结束和新学期开学后3周内办理相关手续,每学期中途和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准转学。

  学生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学校不可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无正当转学手续的学生。因转出学校或转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手续不符合规定等情况可能导致学生失学的,转出学校必须接收学生回校继续就读。

  现在,知道了官方的转学规定,一起来看看怎么转学。

  转入昆明市学校就读,分为省内转学和跨省转学,流程基本一致,需要四方核办: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接下来详细介绍下省内转学和跨省转学的具体流程。

省内转学

  省内转学流程一般是,学生和监护人共同提出书面申请一转入学校一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一转出学校一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转学建议提前一年半准备。

  1)先确定接收的学校。

  打印4份《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先找接收的学校校长签字并盖上公章,再到学校的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一般是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2)原来的小学,找校长签字盖章,再到原来学校的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一般是区教育局)找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3)拿着这4份同样的申请表到昆明市教育局进行审核盖章,盖了章的转学申请表,分别交转出学校、转入学校、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留存1份。

跨省转学

  1)转入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

  (需要正确输入学生姓名和学籍号,输入有错的,将无法办理而退回转入学校,需要重新发起);

  2)转入学校核办,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转出学校核办,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3)四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

  4)办理完成后,转入学校应告知家长。

  整个过程均在网上进行,家长只要确认转入学校已经正确发起转学申请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省份对转入学生的时间有规定,家长为孩子转学时应了解相关省份的要求。

  学生办理跨省转学时,在电子学籍系统中输入的身份信息和户口本上或者身份证件上的信息完全一致,但系统提示“转出省份校验错误”,不能提交转学申请时,联系转出学校按规定程序修正学生信息,再提交转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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