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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通知:除初三高三外,其它年级还不能开学!

2020-03-20 17:53

来源:市场营销部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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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云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高三初三年级开学的通知》。根据3月17日全省春季学期开学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安排,现就全省普通中学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普通高中学校开学时间

    各州、市、县、区要逐一审核普通高中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校一案”,合理确定各所普通高中开学时间:

    1、普通高中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达到开学要求的,高三年级学生2020年3月23日可以开学;达不到开学要求的,暂缓开学。

    2、对开学后不能到校上课的高三年级学生,各地各校要做好补课计划。并采用适当的在线教育方式,协助高三学生同步参与学习。

    普通初中学校开学时间

    各州、市要根据本地疫情及学校防控情况,合理确定本州市初中学校开学时间:

    1、全州、市普通初中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达到开学要求的,初三年级学生2020年3月23日可以开学;达不到开学要求的,暂缓开学。

    2、对开学后不能到校上课的初三年级学生,各地各校要做好补课计划。并采用适当的在线教育方式,协助初三学生同步参与学习。

其他学段、年级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做好开学报到工作

    将校园防控关口前移,认真做好门岗查验和体温检测工作,对学生携带入校行李进行消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员聚集。高风险人员、中风险人员、学生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上好开学第一课

    请各地各校组织师生,于开学第一天上午,上好《新冠肺炎及其自我防护》第一课;下午,组织一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严格校园防控工作

    (一)学校要建立以家长、学校、疾控(卫生院)、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的校园防控网络。要明确告知家长如实报告学生健康、旅居情况和健康风险等级判定的责任义务。要划定应急处置隔离区域,指定疫情报告人,与疾控、乡镇卫生院24小时畅通联系。要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口罩。

    (二)要早发现。学生要自己报告,班主任、任课教师、宿管员等要注意发现有发热和干咳、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学生。

    (三)要早隔离。班主任、任课教师、宿管员等要迅速将有呼吸道症状的学生送往隔离区,由专人看护。学生和看护人要立即戴好口罩。

    (四)要早报告。班主任、任课教师、宿管员等要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第一时间报告疾控部门或卫生院,及时通知监护人,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五)做好后续工作。学校要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和监护人做好早诊断、早治疗有关工作。按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2020年3月17日全省视频会要求,做好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李思家

    编审:赵梅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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