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假”来了!全国已有多地落实,昆明市民说……
2021-10-18 17:54
来源:新媒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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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父母能够
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
我国已有多地落实了育儿假
近日,
海南省也准备推出此项福利,
当前正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海南省司法厅已将省卫健委报请省政府审议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送审稿)》公布,该修正草案送审稿增加一条作为修正后的第三十三条就注明,夫妻抚育0-3岁子女期间,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每年给予双方各10日共同育儿假或者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育儿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
省外多地审议、发布“育儿假”
昆明市民也期盼
除了海南
四川、江西、安徽多地
均已出台育儿假落实政策!
对于这项福利
咱们昆明的市民
是怎么看的呢?
记者就此也对昆明市民进行了随机采访,在西山区碧鸡广场,带娃主力军以老人居多,不过也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偶尔有爸爸的身影。
孩子奶奶:“都是为了儿女,他们上着班,时间忙,我们还能动,可以帮他们领一下。”
孩子妈妈:“孩子主要是我带,一个星期丈夫有几天假期。这个不好说。”
孩子爸爸:“我平时带孩子不多,现在能有时间来带孩子是请假。”
对于育儿假,一些家长了解不多,一些家长看过相关报道。不过,这并不妨碍大家对这种福利假期的憧憬和期待,他们希望昆明也能早日出台类似政策。
孩子奶奶:“爸爸妈妈陪伴孩子的时间多一些,孩子对他们有感情。”
孩子母亲:“陪孩子的时间要多一点,而且帮老人分担的也要更多一些。”
孩子父亲:“虽然假期不长,但至少是一种意识,人民会感到很幸福。”
翘首以盼
希望昆明也能
出台相应的政策!
在此之前
先来看看别的地方都是
怎么放的
↓↓
四川:每年10天育儿假
据红星新闻消息,9月29日上午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决定明确,“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除此之外,此次《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内容还包括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强化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母婴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内容。
江西:每年10天育儿假,增加产假90天
“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共同育儿假”“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
9月29日上午闭会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条例”),这标志着三孩生育政策的配套法规在江西省正式实施。
安徽:拟增加婚假,每年10天育儿假
9月27日,安徽省司法厅发布公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意见稿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90天;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10天育儿假。
贵州:每年10天育儿假
9月29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本决定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决定》,条例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三十三条,增加了“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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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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