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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25高考,这些类型的考生可以加分!

2024-10-25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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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高考10月21日开始,高考加分需要在报名的时候就申报审核,通过审核才有资格进行加分。

    今天小编帮大家整理了2025年可以加分的考生类型以及加分分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01

    2025年云南高考加分

    2024年的加分政策变化,除了烈士子女、退役士兵的政策没有改变以外,其他的所有加分项都是减半了。

    02

    25个边疆县及8个执行边疆政策县

    25个边疆县】

    保山市--腾冲、龙陵

    普洱市--江城、孟连、澜沧、西盟

    临沧市--镇康、耿马、沧源

    红河州--金平、河口、绿春

    文山州--麻栗坡、马关、富宁

    版纳州--景洪、勐海、勐腊

    德宏州--潞西、陇川、盈江、瑞丽

    怒江州--泸水、福贡、贡山

    8个执行政策县】

    红河州--元阳、红河

    临沧市--双江

    德宏州--梁河

    迪庆州--香格里拉、德钦、维西

    丽江市--宁蒗

    03

    世居我省的19个少数民族考生

    世居我省的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

    04

    加分资格条件

    01

    1.烈士子女,父亲(或母亲)被依法批准为烈士的考生可以申报,审查时需提供烈士证、抚恤证、考生和烈士父(母)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原件(若户口簿未载明考生和烈士关系的,则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考生和烈士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02

    2.立功获奖退役军人,审查时需提供退出部队现役证,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勋)章、立功受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

    03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审查时需提供退出部队现役证(安置方式需为“自主就业”)原件。

    04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审查时需提供报考所在地州、市或县、市、区统战部(侨办、台办)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

    05

    5.边疆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报:

    1)在高考报名前,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加分改革实施方案限定的实施区域有逆推连续10年及以上户籍;

    2)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有逆推连续10年及以上学籍和实际就读,高中阶段学籍或实际就读不在户籍所在县区的考生(含内地民族班等)按加分改革方案规定加分。

    06

    6.内地19个少数民族考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报:

    1)考生为加分改革实施方案限定的19个少数民族,且出生登记落户在云南;

    2)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土生土长在云南,首次户籍登记在云南;

    3)至高考报名时,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仍在云南且无迁出记录;

    4)考生高中阶段在云南有完整学籍和实际就读。

    07

    7.内地高寒贫困山区少数民族考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报:

    1)考生为少数民族,且出生登记落户在实施区域;

    2)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土生土长在实施区域,首次户籍登记在实施区域;

    3)至高考报名时,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仍在实施区域且无迁出记录;

    4)考生高中阶段在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有完整学籍和实际就读,高中学籍或实际就读不在户籍所在地的考生按加分改革方案规定加分。

    08

    8.内地农村彝族壮族考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报:(1)考生为彝族或壮族,出生登记落户在云南且为农业户口;

    2)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土生土长在云南,首次户籍登记在云南;

    3)至高考报名时,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仍在云南且无迁出记录;

    4)考生高中阶段在云南有完整学籍和实际就读。

    05

    如何申报

    符合照顾加分资格条件的考生,在“照顾加分申报”栏目内选择相应申报项目,提交网上申报申请。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照顾加分资格。不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不进行申报。

    符合农村独子照顾加分申报条件的考生,如还具备其他类型照顾加分条件的,应同时申报农村独子照顾加分和其他类型照顾加分。

    除农村独子外,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加分条件的,应选择照顾加分分值最大的一项进行申报。考生如申报多项照顾加分,只能审查通过其中照顾加分分值最大的一项。考生可通过的照顾加分分值最大的项目有一项以上的,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选择其中一项通过审查。

    凡符合加分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公示由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负责进行,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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